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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监委对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方灿芬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于12月24日发布通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已对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方灿芬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显示,方灿芬背离了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并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此外,方灿芬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业务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方灿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后,决定给予方灿芬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同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次查处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