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市区域报价业务指引发布,助力市场流动性提升
AI导读: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区域报价业务指引》,旨在支持金融机构立足当地,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地方政府债、信用债市场流动性。
12月24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正式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区域报价业务指引》。该指引旨在支持金融机构深耕本土,服务实体经济,并有效增强地方政府债及信用债的市场流动性。
指引即刻生效
为强化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的功能,提升债券市场流动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12月24日颁布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债券市场区域报价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即刻施行。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表示,此《指引》的制定依据包括《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中汇交发[2010]283号)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现券交易指引》(中汇交发[2019]193号)等相关文件。
区域报价业务聚焦于地方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针对其注册地所在区域的地方政府及企业发行的债券提供报价交易服务,重点满足当地金融机构的需求。
参与区域报价业务的机构需具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法人资格。
基金君要点概述:
1. 《指引》规定,参与机构需每半年向同业拆借中心报告区域报价业务进展,未按计划开展业务超过半年的机构将自动退出;违反规定或超出业务范围的机构将受到交易中心要求改正或退出的处理;退出后重新参与需重新申请。
2. 拟参与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上一年度末的区域债券持仓规模不低于500亿元或在服务投资者方面表现突出;二是具备较强的报价、定价及风险管理能力,客户基础扎实,系统条件完善,经验丰富;三是内部协同良好,业务条线有效联动;四是债券交易活跃,创新业务参与度高;五是在绿色发展、服务“三农”及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 参与机构可通过双边报价、请求回复报价、意向报价、匿名询价等方式开展业务,响应投资者需求;参与编制主题指数、创设债券篮子等创新业务;对接交易及数据接口,优化内部系统,提升自动化报价水平。
冠苕咨询创始人周毅钦认为,《指引》旨在规范区域市场报价,由地方金融机构提供报价服务,以更精准、高频、客观的报价提升市场流动性,减少投机,稳定市场。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研究员周茂华指出,此举完善了区域债券市场交易规则体系,提升了交易规范性与透明度,引导合理定价,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防范风险,提升市场吸引力,促进区域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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