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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强调PPP项目不应强制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需经充分论证确定必要性和可行性,鼓励技术创新降低运营成本,明确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和公益项目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项目实施的通知。通知强调,需准确把握PPP新机制的定位,不应强制规定特定领域和范围必须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对于具备一定投资回报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经过充分论证,确定特许经营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该通知鼓励特许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来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并深入挖掘项目市场价值,以期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运营水平,并提升项目投资收益。同时,通知明确指出,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以及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均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此外,对于路侧停车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也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这一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政府在推进PPP项目过程中,更加注重项目的合理性和市场性,力求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双赢。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