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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公告,山东国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因私募基金业务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涉及投资管理职责不当委托等问题。

财中社12月24日电 山东证监局于2024年12月24日正式发布公告,指出山东国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亓俊程因私募基金业务违规行为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具体为出具警示函。据悉,山东国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履行投资管理职责时未能尽到应有责任,反而将部分基金的投资管理职责不当委托给他人代为行使。

对此,亓俊程作为公司总经理,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根据规定,若对上述监管措施存在异议,相关责任方有权在接到决定书后的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通过法律途径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复议或诉讼结果如何,在此期间,该监管措施将持续执行。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私募基金行业需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确保投资管理职责的合法合规履行,维护投资者利益。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