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三项标准修改单正式发布
AI导读: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三项标准修改单,旨在加强农药工业废水排放管控,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推动污染防治水平提升,促进废水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近日,生态环境部携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颁布了《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24)(简称《农药标准》),并对《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三项标准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修改单(简称“三项标准修改单”)。
农药工业,作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关键一环,其生产废水成分复杂、毒性高、处理难度大,一直是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当前,杂环类农药工业企业遵循的是《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08),而其他农药工业企业则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然而,这些标准存在行业针对性不足、控制项目不全面、缺乏基准排水量、间接排放管控要求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等问题。为此,国家制定了《农药标准》,旨在通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农药工业企业和农药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引导农药企业向绿色生产转型,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另一方面,柠檬酸、淀粉、酵母工业废水具有良好的可生化性,可以作为下游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碳源。针对现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间接排放管控要求与行业治污模式不匹配、不利于废水资源化利用的问题,三项标准修改单对间接排放管理要求进行了调整,允许企业与下游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协商确定间接排放限值。这一举措不仅降低了企业的治理成本,还促进了废水治理过程中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行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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