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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发布最新会计监管工作通讯,披露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面检查结果,指出部分事务所在内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难以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近期,深圳证监局发布了最新一期的会计监管工作通讯,详细披露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检查结果。

  据悉,在证监会会计司的指导下,深圳证监局于2024年主导了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面检查,并对另外2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深圳分所实施了全面或合规性检查。检查结果表明,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构建与执行方面仍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影响了审计质量的提升,并难以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深圳证监局详细列举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七大主要问题,包括风险评估程序不完善、治理和领导层体系不健全、职业道德和独立性管理存在缺陷、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方面不规范、业务执行环节存在疏漏、信息与沟通机制有待提升,以及业务监控和整改制度不完善。具体来看:

  在风险评估程序方面,部分事务所未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风险评估程序实施细则,也未定期形成评估报告。在治理和领导层方面,有的新设事务所尚未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委员会和各职能委员会缺失,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未切实发挥作用。此外,合伙人管理不规范,质控人员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在职业道德和独立性方面,存在政策制定与人员配置不到位、教育与培训缺失、独立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方面,项目风险管理不规范,风险评估指标设计不合理,风险分类执行不到位,立项审批不规范,以及终止承接项目管理不规范。

  在业务执行方面,复核程序流于形式,复核记录不规范,人员委派不规范,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配备不足。此外,专业技术咨询未留痕,报告出具及存档管理不规范。

  在信息与沟通方面,信息系统核心功能有待完善,相关制度未及时更新。在业务监控和整改方面,监控和整改相关制度不完善,未明确规定相关负责人的胜任条件和权限,未设立专门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监控。

  此次检查旨在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风险管理水平,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