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关系协调,提出多项措施。法治成为解决“内卷式”竞争问题的关键,反不正当竞争法迎来修订。完善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行为准则,推动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规划明年工作重点时,着重强调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关系的协调,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加强平台经济监管、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及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仅是经济学领域的核心议题,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从协调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视角来看,法治已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路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而12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这是该法时隔五年后的再次修订。

自1993年实施以来,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已历经2017年和2019年的两次修改。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新问题,迫切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其中,最为典型的问题便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提及的“内卷式竞争”,如商业贿赂频发、利用数据和算法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极端低价破坏供应链长期竞争力等。

在此背景下,推动法治体系建设成为连接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关键。如何在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的同时,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让有为政府赋能有效市场,加快市场交易行为的立法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相较于短期政策,长期稳定的法治与制度环境更为关键,这能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可预期的交易行为范式和法律保障。同时,以优良的法治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的产权,也是有为政府的应有之义。

以算法对企业的影响为例,修订草案加大了对互联网商业行为的规范力度。针对企业可能通过操纵搜索结果、发布虚假评价或使用自动化脚本刷单等方式获取不当优势的问题,修订草案完善了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制度,要求平台经营者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及时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经营者利用数据和算法等技术手段实施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减少了因法律风险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顾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发展预期均产生积极影响。通过防止和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引导资源向高效、优质的企业流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进而提升产业运行效率和企业产品服务质量。

在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主要驱动力的当下,法律的确定性能够消解技术带来的不确定性,为企业提供坚实后盾,降低经营风险。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而言,良好的法律环境更是其成长的有力支撑。此外,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法治环境建设,也是吸引外资、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良好的法治体系是支持信任这一投资选择的重要基石。

因此,一个稳定可预期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应对“内卷式”竞争的最佳策略,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梯。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