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
AI导读:
吉林省科技厅等10部门发布《吉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实施方案》,涵盖赋权、转化模式、管理及市场化转化机制改革,旨在解决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难题。
12月23日,吉林省科技厅携手其他9个相关部门,共同发布了《吉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吉林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全面加速,实现科技链上的高效运转。
吉林省科技厅副厅长刘宝芳详细阐述了该方案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转化模式改革、管理改革以及市场化转化机制改革四个方面,共12条具体举措。这些举措直击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痛点,即不愿转、不敢转、不好转的难题。
针对不愿转的问题,方案提出通过全面铺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以及赋予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更大自主权等举措,以此激发创新主体在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积极性和灵活性。
对于不敢转的问题,方案允许科研单位正职领导依规探索开展科技成果持股改革,以消除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制度障碍,让科研人员更加敢于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针对不好转的问题,吉林省科技厅副厅长鲍成胜指出,科研单位可以采取企业先免费使用、后支付费用的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双方可以明确约定以“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从而激发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鲍成胜还强调,方案提出的12条改革举措中,有10条是吉林省首次实施。此次改革不仅覆盖了省属高校院所,还扩展到了市县所属高校院所,显示出吉林省在职务科技成果改革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力求实现从“跟跑”到“并跑”的转变。
(记者孟含琪、胡戈,图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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