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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因受贿、行贿、洗钱及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是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之一。

据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12月23日,贵州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文新因受贿、行贿、洗钱及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经审理查明,刘文新在2003年至202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土地出让、工程承揽等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09亿余元。此外,他还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48.65万元,洗钱1476万余元,并在2020年携带25把管制刀具登机,危及公共安全。鉴于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存在未遂、自首等情节,法庭作出上述判决。

刘文新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值得注意的是,贵州省纪委监委与省广播电视台联合摄制的反腐专题片也提及了此案,展示了贵州正风肃纪反腐的生动实践。刘文新案是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专题片揭示,刘文新为求升官,不仅搞政治攀附,还长期求神拜佛、笃信风水。他费尽心思经营“人设”,在公开场合坚称政治过硬,背地里却热衷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刊,表面高谈马列主义,背后却迷信“大师”。此外,他霸道、唯我独尊,大搞一言堂,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

刘文新还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把主政的地方当成“私人领地”,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置若罔闻,反而变本加厉,安排其弟及利益关系人垄断优质政府建设项目。其任职期间,多名下属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刘文新在忏悔中表示,自己的行为给党、社会和家庭造成了巨大危害,教训惨痛。此外,他还被指控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嫖娼、赌博,玩物丧志、痴迷刀具,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干预司法活动等。

刘文新出生于1967年8月,曾任贵阳市市长、黔西南州委书记等职,2022年10月被罢免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纪委监委、政事儿、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