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红本获取规则落地
AI导读:
深圳出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明确安居房业主满十年后可申请红本,补缴价款公式及规则与征求意见稿一致,但引发市场争议,包括补缴价款过低导致不公平和安居房业主利益受损等。
12月23日,深圳市政府正式颁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标志着深圳安居房业主翘首以盼的红本获取规则终于尘埃落定。根据新规,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后,业主有权申请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并需按照既定公式补缴价款。
补缴价款的计算公式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按原购买价格的143%(即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此规定自2025年1月2日起生效。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补缴规则与今年3月的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尽管当时曾引发市场热议。
深圳的安居型商品房包括安居房和人才房两类。安居房自2012年开始入市,价格约为周边商品房的五折,对学历无要求但需轮候;人才房自2022年开始入市,价格约为周边商品房的六折,专科及以上学历即可购买。然而,自2023年4月起,深圳停止了这两类房源的土地出让,意味着未来市场上将不再有新的一手房源供应。
随着首批安居房入市已超过十年,深圳市民对于转为红本政策的呼声日益高涨,本次政策出台正是对此需求的回应。根据补缴公式,安居房和人才房业主在持有房产十年后上市交易,所需补缴的价款大约相当于购入价的20%。在不考虑贷款利息的情况下,安居房的实际持有成本相当于商品房的七折,人才房则约为八五折。
然而,这一补缴规则也引发了市场争议。有观点认为补缴价款过低,对商品房业主不公平,且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另一部分安居房业主则抱怨补缴价款过高,尤其是在房价下跌的背景下,可能导致其售房后亏损。对此,政策规定业主在取得完全产权前可选择退房,且若持有房产十年内房价下跌,业主可要求政府以购入价收购房源,作为资产保底线。
此外,为防止通过购买安居房获利的行为,政策还补充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后上市交易的安居房业主,将不得再次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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