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小平受贿案一审宣判:获刑14年
AI导读: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焦小平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焦小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也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此案涉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施等问题。
12月2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焦小平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焦小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也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0年至2022年,焦小平利用其担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处长级秘书、财政部国际司资金统计处正处长级干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及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股权收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折合人民币6743万余元的财物。
法院认为,焦小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严惩。但考虑到其存在未遂情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部分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焦小平,1966年7月生,经济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自1989年起,他在财政部多个司局工作,曾任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副主任、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2022年6月,他调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但仅履职8个月便于2023年2月落马。同年7月,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次月被决定逮捕。
通报指出,焦小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新发展理念,干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施,罔顾党中央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支持特定关系人开发秦岭地区小水电,破坏秦岭生态。此外,他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为亲属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干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施”这一表述首次出现在对“老虎”的通报中。此前,已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魏民洲、西安市原市长上官吉庆等官员因涉秦岭生态问题被查处。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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