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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降低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目标,部署十大重点任务,包括产业结构调整、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等,同时提出6方面保障措施。

12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该方案设定了明确的节能降碳目标,包括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降低,以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的减少。同时,还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用能结构优化等十大重点任务。

具体而言,《行动方案》提出,到2024年,广东将致力于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约2.5%,二氧化碳排放约3.9%,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约3.5%,并将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至30%左右。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需达到32%左右,同时重点领域和行业将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预计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910万吨。

为实现上述目标,《行动方案》详细规划了十大任务举措,包括开展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以及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如推进海上风电、分布式光伏和核电的发展。此外,方案还针对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和建材等行业提出了具体的节能降碳措施。

在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和用能产品设备等领域,《行动方案》也部署了相应的节能降碳行动,如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加快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以及实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等。

为保障任务的落实,《行动方案》还提出了包括健全制度标准、完善价格政策、加强资金支持、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健全市场化机制、实施全民行动等在内的6方面工作举措。其中,完善价格政策方面,将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加强资金支持方面,将统筹现有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等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