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银行公开选聘行长,明确提出‘不许躺平’要求
AI导读:
本溪银行近日发布消息,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职业经理人行长,明确提出聘任期间存在‘躺平’现象将解聘。此举在银行业颇为罕见。同时,中小银行对高管‘海选’的热情高涨,受到监管机构鼓励。
近日,本溪银行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引人瞩目的消息,该行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职业经理人行长。尤为特别的是,该行在选聘公告中明确提出了一项罕见要求:一旦发现行长在聘任期间存在‘躺平’现象,将立即解除聘任关系。
‘不许躺平’的明确要求
本溪银行对应聘者的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应聘者需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6年及以上金融工作经验,或10年及以上相关经济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金融工作经验)。
此外,应聘者还需具备以下任一任职经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级市分行副行长级或省分行相应层级及以上职务(任职2年以上);省属法人银行分行行长级或总行相应层级及以上职务,或其他城商行总行行长级(任总行副行长级2年以上);曾任地市级金融监管机构正职(任职2年以上),并符合内部管理规定。
行长职位的聘期为3年,经考核评价胜任者可续聘。聘期考核包括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其中年度考核一般在当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任期考核则结合任期届满当年的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本溪银行在选聘公告中列出了7项解除聘任关系的情形,明确指出如经调查核实发现聘任期间存在‘躺平’现象等不适宜聘任情形,可以解除聘任关系,这在银行业界实属罕见。
具体解聘情况涵盖业绩考核不达标、严重违纪违法、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或聘期届满不再续聘、董事会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等。
中小银行高管‘海选’热潮
本溪银行前身为1993年成立的本溪市城市信用联社,历经多次更名,于2018年11月正式更名为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从经营状况来看,本溪银行当前面临诸多挑战。据2023年股权转让信息披露,截至2023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额为542.86亿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4111.02万元,净亏损40097.01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56.63万元,净亏损36054.18万元。
近年来,中小银行对高管‘海选’的热情高涨。据统计,年内已有大连银行、渤海银行、郑州银行、天津银行、湖南银行、珠海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公开选聘高管。
银行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趋势非常积极,表明银行正在向更深层次的市场化方向发展,能够面向更广泛的范围择优选才,提高找到合适候选人的概率。
同时,银行公开招聘高管也受到了监管机构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采用市场化选聘机制,以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高管人员,不断提升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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