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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旨在巩固改革成果,提振发展信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备受瞩目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近日取得新进展。12月21日,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正式提交至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作为我国首部专注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该法案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此举旨在巩固改革成果,回应社会关切,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2023年,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总量的比例由79.4%提升至92.3%,数量超过5300万户,个体工商户数量也由4000余万户增加至1.24亿户。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民营企业数量更是突破了5500万户大关。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此次提交审议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共包含9章78条内容,全面覆盖了总体要求、公平竞争、投融资环境、科技创新、规范引导、服务保障、权益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

草案中多个“首次”条款,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包括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以及推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同时,草案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和“两个健康”写入法律,并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指出,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助于更好地稳定民营企业家的发展预期,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草案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在市场准入领域的公平竞争制度机制,确保各类经济组织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同时,草案还就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市场准入壁垒、禁止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限制或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此外,草案还完善制度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民营经济的投资融资环境。安徽锴模装备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罗海表示,草案从法律层面保障了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这更加坚定了他们的发展信心。

在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同时,草案还注重规范引导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13.4万件,占国内企业总量的近四分之三。为此,草案提出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并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草案还明确建立了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并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多头执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方面,草案规范了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使用,并要求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同时,草案还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并细化了办案程序,规范了异地执法行为。此外,草案还围绕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工作,强化了预算管理,并有针对性地细化了支付账款的相关规定,设置了账款拖欠协商调解处置程序等。

草案还设专章强化了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增强制度的刚性和权威性。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李兆前表示,草案有力回应了民营企业的期盼,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图片已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