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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报告揭示地方债务管理及专项债使用问题,未来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开展自审自发试点,以解决资金闲置及带动效应不足等问题。

12月22日,审计署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财联社深入剖析了该报告中的债券要点,特别是地方债务管理和专项债使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当前,地方债务问题依然严峻,违规举债和新增拖欠账款现象屡禁不止。同时,专项债项目安排不科学,导致资金闲置,部分项目未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效应。为解决这些问题,未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计划在部分发达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

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附件中,明确指出了地方债务管理存在的两大问题:违规举借债务尚未全面停止,以及拖欠账款有所新增。具体而言,24个地区所属国企通过违规发行融资产品等方式,形成了112.58亿元的政府隐性债务。对此,金融监管总局已分类推进整改,督导有关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加大清偿力度,并推动相关金融业务回归本源,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截至2024年9月底,上述24个地区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89.41亿元,并制定了分年偿还计划。同时,财政部将加快推进地方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合并监管,开展全口径债务监测,确保实现2028年底前隐性债务“清零”目标。对于拖欠账款问题,工信部将推动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管理闭环,并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适当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清欠。

在专项债使用方面,当前存在项目安排不科学、资金闲置等问题。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开工或建设进展缓慢,导致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益。为此,国家发改委正优化专项债券项目筛选审核机制,严格按标准筛选项目,并计划开展“自审自发”试点,给予地方更多项目审核自主权。同时,财政部也将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和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地方财政绩效考核指标。

兴业研究指出,若项目审核自主权由中央下放至部分省份,将有助于简化审核环节,提升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率。预计试点将优先落地于经济大省及计划单列市。此外,发改委、财政部正研究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等改革举措,以更好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的撬动作用。

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作出部署,强调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化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等措施。中诚信国际研报认为,“负面清单”管理将为专项债投向领域有序拓宽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但后续仍需不断落实、落细常态化监管。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