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新能源消纳体系新措施,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
AI导读:
山东发布新能源消纳体系新措施,2025至2026年风电、光伏项目可自主选电量入市,2030年全面入市。同时支持企业采用四种新能源模式,鼓励发展集中式电化学储能,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12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从2025年至2026年,山东省内新增的风电项目(包括分散式风电)将能够自主选择全电量或30%的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而新增的光伏发电项目(含分布式光伏)同样可以自主选择全电量或15%的发电量进入市场。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灵活调整,预计到2030年,所有新能源项目将全面进入市场。
为提升新能源的利用率,文件还提出了企业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四种新能源利用模式,包括新能源就近直供、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和新能源自发自用。此外,山东省将依托鲁北大型风光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等新能源规模化开发项目,探索建设具有调峰能力的绿氢(氨、醇)项目,并鼓励这些项目参与储能租赁市场。同时,文件强调将整体推进“风光氢氨醇”项目,并按照国家和省级的相关要求进行一体化核准(备案)。
在储能领域,山东省鼓励发展集中式电化学储能,并计划建设储能容量租赁交易平台。租赁集中式储能的新能源项目将优先纳入年度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同时,配建的储能项目单个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3万千瓦,鼓励这些项目与新能源项目共同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提高新能源的市场化交易比例。
这一系列政策举措旨在深化山东省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稳步推动新能源入市,从而促进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新京报,图片来源:网络)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