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加强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新就业形态在改善就业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需关注客观与主观指标提升,更新就业质量理念,完善劳动保障体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旨在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这要求我们在创造更多适配性就业岗位的同时,也必须着力提升新就业形态的就业质量。

传统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以劳动关系为前提,而新就业形态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这一传统框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新就业形态的就业质量会因此下降。就业质量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涵盖工资水平、工作时间安排、工作稳定性、社会保障、职业发展机会以及工作与生活的平衡等多个方面。尽管传统的全职、长期雇用关系在这些方面通常被认为更有保障,但新就业形态在某些维度上却展现出了更佳的表现。

就业质量的提升并非要求所有维度都实现提升,个别维度的改善同样可以视为就业质量的进步。无论是“多维统一”还是“单维改善”,都是值得鼓励和支持的。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升就业质量,不仅要关注客观指标的改善,还应重视主观感受的提升。

事实上,新就业形态在改善就业质量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它不仅提升了就业质量的客观指标,还在主观指标上带来了积极变化。新就业形态提供了更加个性化、多样化的工作机会,有助于劳动者发挥创造力、提升自主权,并增强安全感和掌控感。同时,新就业形态还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职业成长空间。

在评价新就业形态的就业质量时,我们应将对比的视角放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身所处的劳动力市场中,并综合考虑客观指标和从业者自身的主观感受。此外,面对新就业形态带来的变化,我们还应更新就业质量理念,以适应新时代劳动市场的需求。具体而言,我们应扩大就业质量的内涵,将工作灵活性、职业发展机会以及工作与生活的平衡等因素纳入评估体系;完善劳动保障体系,探索劳动关系之外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机制;并重视劳动者对自身工作的评价,不断调整和创新政策措施,以逐步提升新就业形态的就业质量。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