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发布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
AI导读: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2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旨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高质量发展。
12月2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正式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2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简称《指引》),旨在构建一套完善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体系。
东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师刘祥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指引》的出台,标志着北交所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此举不仅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还能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运营和财务状况等关键信息,从而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内部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并全面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北京南山京石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周运南同样认为,北交所建立信息披露评价体系,将有效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意识和责任,引导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市场透明度,进而保障北交所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北交所的高质量发展。
在评价范围上,《指引》全面、综合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水平。评价内容不仅聚焦于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还进一步强调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回报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事项,旨在引导公司建立提升投资价值的长效机制,并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同时,坚持严监管、零容忍的态度,引入涵盖违法违规、风险事项、治理缺陷等内容的“负面清单”,以督促上市公司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在评价方法上,《指引》设置了A、B、C、D四个评价等级,通过统一基准分基础上的加减分进行初始评级,并借助“负面清单”对评价结果进行修正,以增强评价的有效性。在评价流程上,公司需对照检视并提交自评情况,北交所复核后将形成评价结果并予以公示。同时,还引入了异议申请机制,以提升评价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在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方面,《指引》旨在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于评价结果为A类的公司,将在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服务支持力度,让信息披露质量高、经营治理规范的公司更有“获得感”。而对于评价结果为D类的公司,则将强化监督指导力度,通过电话或发函形式提出改进建议,以督促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刘祥东进一步分析指出,对A类公司提供更多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能够激励其他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治理水平,从而在市场中形成良性竞争,推动整体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一方面,信息披露质量高的公司更容易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吸引更多的投资,进而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这种“获得感”不仅体现在资金支持上,还体现在市场认可度和品牌价值的提升上。另一方面,通过对A类公司的支持,能够形成正向激励机制,鼓励更多公司向高标准看齐。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