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在会议上接受审议,从水资源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等七大方面提出黄河保护建议。

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接受了审议。报告从提升黄河保护治理法治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修复等多个维度,全面阐述了黄河保护的七大建议。

报告强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行法律制度,不断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协同体系。为此,需加速构建覆盖全流域的智慧黄河信息共享平台,为协同决策与管理提供坚实支撑。同时,要加快制定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等配套法规,加强执法与司法协同,并持续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

在水资源管理方面,报告着重提出需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立全流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体系。此外,要发展节水型农业,推进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并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用水权跨流域、跨区域流转和转让机制。

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报告提出需提高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能力,科学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林草植被保护。同时,要加大沙化土地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重点区域荒漠化治理,保护和修复下游湿地生态系统,促进黄河下游河道生态功能提升和入海口生态环境改善。

此外,报告还针对污染防治、水沙调控和防灾减灾能力、绿色低碳转型以及黄河文化的保护与弘扬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其中包括加强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完善防灾减灾体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以及加强黄河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保护等。

(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