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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法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公园建设的支持保障,包括加强人才培养、法律保护及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同时强化中央与地方统筹协调,提出居民企业影响评估及解决方案。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胡璐)21日,国家公园法草案二审稿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该草案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公园建设的全面支持与法律保障。

  此前,国家公园法草案一审稿已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部分公众及专家建议,国家公园的管理需强化中央与地方间的统筹协调,以及地方间的合作联动。基于此,草案二审稿新增了多项规定: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需与国家公园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共同协商,统筹协调跨省域国家公园建设的重大事项;同时,鼓励国家公园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以强化国家公园的保护与管理。

  此次二审稿还进一步细化了国家公园建设的支持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国家公园专业人才的培育力度,以及将国家公园标志纳入法律保护范畴。此外,草案还明确了国家公园区域内因野生动物致害而产生的补偿经费,将按规定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

  针对设立国家公园可能对原有居民及企业带来的生产生活影响,草案二审稿特别强调,省级人民政府在开展国家公园设立的前期工作时,需全面评估这些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国家公园总体规划中,可针对一般控制区制定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以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