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规范微短剧片名,强调传递主流价值观
AI导读: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要求微短剧片名应提升思想内涵,传递主流价值观,不得使用恶俗、恶趣味等违背公序良俗的片名,并鼓励合理巧妙运用修辞手法增强艺术性。
记者12月21日从相关渠道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内容,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于近日发布了一项重要管理提示,特别强调了对微短剧片名的审核要求。该提示指出,微短剧片名需着重提升思想与文化双重内涵,确保传递主流价值观。
具体要求包括,片名不得含有恶俗、恶趣味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元素,严禁渲染极端对立、复仇、暴戾、焦虑等负面情感。同时,片名应尽可能规整,并与剧情紧密关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过度冗长和口语化的表达。
此外,管理提示还鼓励微短剧创作者在片名中合理巧妙地运用各种修辞手法,如比喻、拟人、倒装、对比、双关、设问、迭音等,以增强其艺术性。但同时,也明确禁止滥用仿拟、谐音、夸张等手法进行恶搞,以保持网络视听内容的健康与品位。
(文章来源:新华社)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