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质疑低价中标事件
AI导读: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质疑新疆电力巴州发电公司光伏项目低价中标,提出四大质疑,强调低价竞争未必赢得市场,呼吁行业自律。
无论光伏行业在未来能否在招投标出价上实现真正的自律,企业都必须正视一个事实:中国的光伏市场环境已经悄然改变,低价竞争策略已不再是稳赢市场的保证。
12月18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四问:新疆电力巴州发电公司0.625—0.631元/瓦中标组件项目》的文章,对新疆电力巴州发电公司公示的组件采购项目中标价格提出了质疑。该项目的中标组件价格区间为0.625至0.631元/瓦,而招标单位国家能源集团下属的国电电力巴州发电公司原本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0.6313元/瓦。
在12月17日公示的中标候选人中,上述低价中标情况引起了关注。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1月18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已向招标单位发送了《风险提示函》,建议其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限价,但截至协会发文,未收到任何回复。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对此事件提出了四大质疑:项目是否严格落实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是否遵循了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排除了最低价投标?是否按照国资委和发改委的相关要求,选择了全生命周期性价比最优的方案?是否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了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包括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行为。然而,在光伏设备招标中,一些企业为了争夺订单仍然采取低价策略,二线组件企业的价格竞争尤为激烈。新疆电力巴州发电公司在利润考核和财务审计要求下,设置了明确的最高投标限价,使得低价者更容易中标。
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经评审后应为最低,但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会同相关部门推荐的专家团队,经过严格论证和调研,计算出11月光伏组件的最低成本(含必要最低费用)为0.69元/瓦。显然,新疆电力巴州发电公司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低于成本价。
国资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24年发布的《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中央企业应坚持竞争择优,广泛搜寻供应资源,以性能价格比最佳、全生命周期综合成本最优为目标,优选供应商。一些优秀的央企开发商已经开始修改招标规则,降低价格权重,更看重设备全生命周期的度电成本、产品质量可靠性、绿色供应链和履约能力等。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认为,新疆电力巴州发电公司的此次招标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低价中标的企业在技术和实力上可能存在差距。协会还将继续关注新疆电力乌鲁木齐光伏公司的另一光伏项目,该项目同样设置了低于成本的最高投标限价。
作为自律性组织,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指导意义不容忽视。然而,要真正摆脱内卷,还需要每一家光伏企业和营商环境共同努力。企业必须认识到,中国的光伏市场环境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低价竞争不再是稳赢市场的法宝。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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