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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健全涉税信息报送制度,维护税收秩序。公众可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方式提出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反馈意见。该《规定》旨在通过构建常态化的涉税信息报送机制,确保税收法治的公平性和秩序性。

按照《规定》的具体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需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而针对《规定》实施前的存量收入信息则无需报送。同时,税务部门将严格保密所获取的涉税信息,建立全面的涉税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以保障数据安全。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蓬勃发展,对扩大内需、稳定就业和改善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互联网平台企业掌握着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及收入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有义务向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信息。《规定》与电子商务法紧密衔接,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的具体要求,包括报送主体、内容、方式等。同时,《规定》特别指出,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无需报送。

此外,《规定》还涉及减轻平台企业信息报送负担、保障信息安全和质量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对于工信、人社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已与税务部门共享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无需重复报送。税务机关将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涉税信息报送渠道和便捷高效的服务。

据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介绍,自2022年起,税务部门已在天津、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五个省市试点开展网络平台销售、网络直播等互联网平台企业按季度报送涉税信息的工作。试点结果表明,实施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后,超过90%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负并未因此增加。

根据《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仅需依法履行报送涉税信息的程序性义务,其经营状况和税收负担不会发生变化。同时,平台内合规经营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以及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和商户的税负也将保持不变。只有少数存在虚假申报、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特别是高收入的不合规经营者,其违法行为将受到有效遏制,税负将回归正常水平。

目前,《规定》的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公众可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税务信息报送规定

(文章来源:科创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