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证监会近日修订了《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形成《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旨在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深化合作,满足投资者需求,促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

  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正式修订了《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并推出新版《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管理规定》将互认基金在客地的销售比例限制由50%提升至80%。

  中国证监会表示,此举旨在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深化两地资本市场的合作,更好地满足两地投资者的跨境理财需求,推动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与此同时,《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将废止。

  回顾历史,2015年5月,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签署了监管合作备忘录,并发布了《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于当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以来,两地基金互认工作平稳推进,有力支持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同时也较好地满足了投资者的跨境理财需求。

  2024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旨在助力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为进一步优化基金互认安排,中国证监会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新版《管理规定》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一方面,适当放宽了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互认基金的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的海外关联机构;另一方面,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要求获授权机构必须位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此外,《管理规定》还为未来拓展互认基金范围预留了空间,增加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类型”,以满足两地投资者日益增长的跨境理财需求。同时,结合近年来公募基金信息披露、销售等基础规则的修订情况,《管理规定》还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个别条款进行了适应性修订。

  展望未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开放与安全并重,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确保《管理规定》的顺利实施,切实将惠港措施落到实处。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