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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促进税收法治公平。超九成平台商户不受影响,公众可提出意见建议。

今天(20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此规定旨在通过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涉税信息报送,进一步推动税收法治公平。

根据《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需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涵盖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劳务收入、佣金收入、打赏收入及广告收入等多项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规定》实施前的存量收入信息无需报送,且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收入信息也不在报送范围内。

此外,《规定》还强调了减轻平台企业信息报送负担、保障信息安全和质量以及明确法律责任等关键内容。对于工信、人社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与税务部门共享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无需重复报送,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报送压力。

据统计,超过九成的平台商户将不受涉税信息报送影响。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2年起,已在天津、江西、湖北、湖南、广东等5省市试点开展网络平台企业按季报送涉税信息。从前期试点效果来看,推行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后,超过90%的平台内经营者税负保持不变。

按照《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仅需依法履行报送涉税信息的程序性义务,其经营情况和税收负担均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同时,平台内合规经营的广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收负担亦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对于大部分小微企业和商户而言,其税负亦不会发生变化,因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商户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而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享受各项扣除后,也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仅需缴纳少量税款。

然而,对于少部分存在虚假申报、偷逃税等行为的经营者,特别是那些不合规经营的高收入者,其违法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税负也将回归正常水平。

目前,《规定》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公众可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