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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原则、主体、内容等,旨在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规范网络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20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为完善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机制,促进平台经济规范与创新并行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发布了《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月20日正式生效实施。

该办法旨在响应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迫切需求,详细规范了网络交易执法协查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主体界定、具体内容、协查对象、操作流程以及数据字段等多个维度,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监管部门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之间的协同治理,推动构建常态化监管机制,激发平台经济新活力。

在适用范围方面,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可要求平台经营者提供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及相关交易信息,并对协查事项进行核实回复,协助执法。主体规范上,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要求平台经营者配合调查,特定时段、品类、区域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则由总局或其授权的省级部门负责协调。

内容方面,办法具体指出,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要求平台经营者提供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或服务详情、支付记录、物流信息、退换货及售后服务等交易数据。此外,还明确了执法协查的三类主要对象,包括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及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提供宣传推广、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经营者。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以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深化网络交易执法协作机制,着力提升网络交易秩序规范性,保障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平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图片来源:新华网;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