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明确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公摊面积争议再起
AI导读:
多地明确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专家分析物业费收取方式暂不会改变,公摊面积有其必要性,但应更加透明合理。
公摊面积,作为整栋楼产权人共同分摊的公用部分建筑面积,涵盖了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等众多设施。长期以来,购房者需为这部分面积支付高额额外费用,且其计算方式的不透明性使得公摊面积备受争议。
近期,湖南湘潭、衡阳,河北张家口,广东肇庆等地区率先明确,当地商品房销售将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这一举措被视为“取消公摊”政策的初步落地,迅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按套内面积购房的政策,旨在优化公摊面积,提高得房率,对新购房者而言无疑是利好消息。然而,这也引发了一个后续问题:物业费收取是否会因此发生改变?公摊面积应如何更合理地计算和存在?对此,我们邀请了专家进行深入分析。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指出,目前各城市现行的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中都规定基于建筑面积来缴纳或预缴物业费。因此,在各城市政府对示范文本进行调整之前,物业费的收取方式预计不会发生改变。即使购房时采用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物业费也很有可能仍会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北方地区的采暖费也面临类似情况。
同时,吴璟主任也强调了公摊面积的必要性。在我国城市以多高层集合式住宅为主的情况下,公摊面积是住宅建筑正常发挥功能所必需的,也是高品质居住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简单取消公摊面积并不可行。然而,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反映了购房者希望公摊面积更透明、更合理的强烈需求,这是开发企业、地方政府,尤其是规划部门应该努力去满足的。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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