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证监会近日公布两起操纵市场案件,对涉及人员处以高额罚款及市场禁入措施,再次彰显打击操纵市场行为的决心。




证监会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8月至12月期间,陈柳毅、陈柳增、叶晓波、吕延、高跃东等人与袁达、吴硕、李学森合作操纵股市,通过集中资金、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及账户间交易等方式影响“伟隆股份”股价,最终获利16537712.31元。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33075424.62元罚款,并对陈柳毅、陈柳增分别采取6年和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图片来源:证监会网站

在操纵“伟隆股份”股价期间,上述人员实际控制了53个账户,并进行了多项申辩,包括账户实际使用权归属、未实际控制部分账户、仅为现场风控或出借账户等,但证监会未采纳其申辩意见。

此外,证监会还披露了另一则处罚决定书,指出王洋、邓龙辉、高艳明、刘慧、李素云、张彦贤共同操纵“三峡旅游”股票价格,王洋、秦本军共同操纵“莱茵生物”股票价格,以及王洋单独操纵“中原内配”股票价格的行为。他们通过控制多个证券账户进行交易,同样被证监会处以高额罚款,并对王洋、秦本军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图片来源:证监会网站

在操纵“三峡旅游”等个股的过程中,部分当事人也提出了申辩意见,包括没有操纵股票的动机、未实施操纵行为、违法所得计算有误等,但证监会同样未采纳其申辩意见。

这些处罚决定再次彰显了证监会对于打击操纵市场行为的决心和力度,提醒广大投资者要遵守法律法规,远离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