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深圳、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五座城市签署合作协议,探索建立住房公积金常态化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异地无差别服务、异地贷款互认等合作,提升区域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服务。

深圳、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五座城市,携手探索住房公积金常态化协同发展新路径。

据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12月19日,深圳携手梅州、惠州、汕尾、东莞四地,在深圳共同举办了住房公积金区域协同发展签约仪式。五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签署了《推动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并召开了首次联席会议。

根据协议内容,五座城市将围绕促进缴存人跨市安居的目标,从政策协同、服务协同及数据共享等多个维度,共同构建常态化的协同发展机制,旨在为区域内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更加优质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五座城市将在已实现多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区域通办”“跨省通办”“亮码可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速推进以下四项合作:

一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无差别服务,通过加快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缴存贷款信息的互认,从而有效减少办事材料。

二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互认互通,确保合作城市的缴存职工在本地购房时,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与本地缴存职工一致。

三是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联查,进一步简化异地业务办理流程,提升便捷性。

四是共同建立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机制,合力打击骗提骗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前,深圳市与中山市已于今年6月签署了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合作协议,标志着深中两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通、一体化融合发展迈入新阶段。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公积金中心于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拟提升深圳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其中,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将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将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此外,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满足缴存职工的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三类购房情形下的贷款最高额度将上浮一定比例,具体为购买首套住房上浮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40%,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上浮20%。若职工同时满足多种上浮条件,上浮比例可累加,最高可达100%。

为防范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该补充规定还拟调整最高额度的动态调整机制。当上年度末深圳公积金个贷率在85%至95%区间时,最高额度上浮比例将回调20个百分点;当个贷率达到95%(含)以上时,将暂停执行上浮政策。

此外,该补充规定还拟增设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允许正在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的职工,在办理“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后,若其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仍有余额,可申请“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每年可办理一次。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