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文章探讨了银行理财自建估值的争议,指出其背离了净值化转型方向。文章分析了净值化转型的源起、必要性,以及自建估值与第三方估值的关系,并提出了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等建议。

作者:刘凡,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委会委员

近期,银行理财自建估值议题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虽然机构投资者为客户理财、配置资产,并不断提升投研估值能力是基本要求,但此次讨论的焦点是自建估值背后的动机并非提升投研能力,而是试图背离净值化转型的方向,脱离第三方公允价值估值,利用成本法等估值技术来降低净值波动。自《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发布以来,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旨在打破刚性兑付,回归资产管理的本质。

理财产品净值化的初衷在于培育“买者自负、卖者负责”的投资文化,促进资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然而,为降低净值波动而在估值技术上做手脚,不实事求是地揭示风险,违背了净值化转型的初衷,不利于理财行业的长远发展。因此,理财行业应在坚持净值化转型的基础上,努力提升估值能力。

一、理财产品净值化的起源

2018年发布的《资管新规》明确规定,资管产品的投资者需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资管产品应实行净值化管理,且金融资产需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在特定情况下,如封闭式资管产品的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的并持有至到期,或无法可靠计量公允价值时,可采用摊余成本法。

理财产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投资者需自担投资风险,因此投资者需要持续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状况,以便做出是否赎回的交易决策。金融市场中资产的价格和风险都是动态变化的,理财产品的价格是其风险的直接体现。为了持续评估风险,投资者需要动态了解理财产品的价格,因此净值化管理是理财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净值化管理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资产估值,以反映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最终体现为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投资者通过观察净值波动,了解底层金融资产的价格变化,进而评估风险。资产估值需如实反映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发挥“体温计”的作用,为投资者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净值化并非理财产品问题的根源

自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以来,净值波动常被市场提及,焦点在于净值化加剧了理财产品价格波动,引发投资者赎回。然而,净值波动并非理财产品异常赎回的真正原因,而是表象。应对净值波动才是问题的本质。

净值波动引发的理财产品赎回,进而加剧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形成负反馈循环。此过程中,公允价值估值起到了“体温计”的作用,如实反映了底层金融资产的价格波动。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符合收益与风险匹配原则,不能因净值波动而掩盖风险,给投资者造成收益与风险不匹配的错觉。

三、自建估值应与第三方估值相互印证

银行理财自建估值应坚持净值化转型方向,借鉴第三方估值的先进经验,构建自己的估值体系,并与第三方估值相互印证,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估值生态。

第三方估值以其中立地位和专业估值能力,为市场提供估值服务,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以债券第三方估值为例,估值机构采用公允价值方式反映债券市场“温度”,为金融机构内部估值提供可参考的基准,缓解内部道德风险,同时夯实债券收益率曲线作为金融产品定价基准的作用。

此外,中央结算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债估值中心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彭博、路透等外资机构,都为中国债券市场提供第三方估值服务。这些机构通过保障中立性、公允性和透明度,提升估值的客观性。

理财产品可自建估值,但需引入第三方估值进行校准,以提升估值的客观性。监管部门已有相关实践,如推荐公募基金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的数据对固收产品进行估值等。

四、相关建议

为解决理财产品因净值波动产生的顺周期效应,需在坚持净值化转型的前提下,完善相关的风险管理机制。

首先,应坚持净值化发展方向,不能因净值波动问题而改变公允价值计量或净值化转型方向。监管部门可进一步引导资管产品的净值化转型,如引入第三方估值比较机制等。

其次,完善宏观风险管理机制,如向市场投放流动性进行逆周期调节,规范理财产品开户,允许理财产品进行衍生品交易以降低利率波动影响等。

再次,优化微观估值计量管理,构建和完善以公允价值计量为主的估值方式,公开披露资管产品采用的估值计量方法,鼓励市场机构就估值业务增进交流。

最后,培育风险自担文化,构建资管产品风险指标,向投资者公布底层资产的风险指标,提升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