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旨在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规范平台经济税收秩序,推动税收法治公平。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12月20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该《规定》共包含13条内容,明确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主体、要求、内容、免予报送情形、服务措施、信息保存及安全以及法律责任。其中,报送主体包括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经营业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这些组织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
《规定》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虽未取得但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相关情况。报送内容包括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但对施行前的存量收入信息无需报送。税务机关在依法开展涉税风险应对、税务检查时,有权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合同订单、交易明细等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如实提供。
在免予报送情形方面,《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按规定为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涉税事项时,已填报的涉税信息可不重复报送。同时,对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以及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也不再重复报送。
此外,《规定》还提出了一系列服务措施,包括税务机关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数据口径、数据标准等对接服务,以及政策解读、问题解答等咨询服务。同时,互联网平台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并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税务机关则应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依法保密,并建立涉税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数据安全。
对于未按照规定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处以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税务总局指出,《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健全平台经济治理机制,规范平台经济税收秩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具体而言,《规定》的实施将促进税收法治公平,推动平台内经营者依法申报纳税,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同时,也有助于规范平台经济税收秩序,及时有效监管平台内不当经营行为,维护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将推动部门协同共治,及时发现并遏制平台“内卷式”竞争、虚假“刷单”骗取流量等不当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各类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对于税负问题,税务总局表示,实行涉税信息报送后,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的税负将呈现“三不变、一变化”的特点。即互联网平台企业只需依法履行报送涉税信息的程序性义务,其自身经营情况和税收负担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平台内合规经营的广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税收负担不会因此发生变化;绝大部分小微企业和商户税负不会发生变化。而变化则主要体现在少部分存在虚假申报、偷逃税等行为的经营者,特别是不合规经营的高收入者,其违法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税负将回归正常水平。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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