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强化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贸易强国建设。

为全面强化金融监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与质量,并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出口信保公司”)充分发挥其作为政策性金融工具的关键作用,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

该《办法》结构严谨,共分为九章七十条,涵盖了总则、职能定位、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偿付能力管理、激励约束、监督管理及附则等多个方面。在风险防控方面,《办法》明确要求出口信保公司构建垂直且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定全面的风险管理政策,并强化条线管理,对包括保险风险、信用风险等在内的七大类风险提出明确的内部管理要求。在内部控制方面,《办法》强调出口信保公司需完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建立独立且集中化管理的内部审计体系,优化相关职能,并引入履职回避、内控评价等制度,确保内部审计对分支机构实现全面覆盖,同时明确了追责问责机制,以压实内部管理责任。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出口信保公司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考核,特别是在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条线,逐步建立起垂直独立的考核制度,以更好地引导资源发挥政策性保险的作用。此外,《办法》还着重强调了增强服务能力,充分考虑出口信保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监管政策,旨在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在防风险、补损失、促融资、拓市场等方面的作用,以更好地服务于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际通行的、符合世贸规则的贸易促进手段,在促进对外贸易、拓展海外市场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出口信保公司通过为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保险等全方位服务,有力促进了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并在稳定我国外贸和优化结构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办法》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实践,对于指导出口信保公司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贸易强国建设具有深远意义。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强化出口信保公司的监管工作,督促其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独特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外贸的稳定增长和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