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资金内部控制新指引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三项针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加强对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金融产品等非标准化资产的监管,旨在提升保险机构管理水平,确保资金运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张千千、李延霞)为加强对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金融产品等非标准化资产的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12月20日正式发布了三项针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这些指引旨在强化保险资金运用的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保险机构的管理水平,确保资金运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据官方介绍,早在2015年,监管部门已经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及首批三项应用指引(第1号-第3号),为构建全面有效的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标准和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此次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则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新指引详细规定了非标准化资产在项目筛选、立项审批、尽职调查、商务谈判、投资决策、合同签署、交易执行及投后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同时,新指引还强调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履职尽责,并细化了投后管理的关键要点,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新指引的实施将有效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机制和流程,提升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为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未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大制度供给力度,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制度体系,推动保险机构在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方面取得更大进展,进一步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质量。
(图片来源:新华社)(文章来源:新华社)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