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南京中院、深圳中院分别就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证监会表示支持。

近日,南京中院与深圳中院分别就金通灵与美尚生态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决定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对此,投资者服务中心于12月20日表示,正密切关注这两起案件的进展,并计划依法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特别授权,申请参与诉讼并争取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12月16日,美尚生态、广发证券、东兴证券等公司发布公告,称已收到深圳中院关于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裁定书,案件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深圳中院决定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并明确了权利人范围。同日,金通灵、华西证券、光大证券等公司也发布公告,称南京中院已就10名投资者共同起诉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案件,作出类似裁定。

投资者服务中心强调,将密切关注这两起案件的诉讼进展,并准备在法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接受50名及以上投资者的特别授权,申请将案件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金通灵与美尚生态的虚假陈述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已依法对这两家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证监会支持投资者依法对这两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损失。证监会还表示,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追责力度,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资者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职能。

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证券法》规定的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法律手段。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积极关注并跟进这两起案件的审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委托,作为代表人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证监会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突出惩、防、治并举,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