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共九章70条,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内部控制、加强监督管理、增强服务能力,旨在更好服务于贸易高质量发展。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详尽地分为九章共70条,内容涵盖了总则、职能定位、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偿付能力管理、激励约束、监督管理以及附则等多个方面。
首先,在风险防控方面,《办法》明确要求出口信保公司必须构建垂直且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定全面的风险管理政策,并强化条线管理,明确保险风险、信用风险等七大类风险的内部管理要求,以强化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
其次,在内部控制方面,《办法》强调出口信保公司需要完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建立独立且集中化管理的内部审计体系,优化相关职能,并引入履职回避、内控评价等制度。同时,《办法》还规定内部审计需对分支机构实现全覆盖,明确追责问责机制,以压实内部管理责任。
再者,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出口信保公司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考核。在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条线,逐步建立起垂直独立的考核制度,以引导资源更好地发挥政策性保险的作用。
最后,在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办法》充分考虑了出口信保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监管政策,旨在切实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在防风险、补损失、促融资、拓市场等方面的作用,以更好地服务于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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