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湖南衡阳等地明确自明年起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面积计价,此举引发社会关注。但调整套内面积计价方式与取消公摊面积实为两回事,购房成本并未因此发生变动。多地政府通过调整建筑规范、计容标准,提高住宅得房率,使公摊面积更合理。

日前,湖南衡阳出台新规,明确自明年1月1日起,当地商品房销售将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这一举措被视为“取消公摊”的开始,引发了广泛讨论。然而,根据衡阳市的通知,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墙体面积和阳台面积,并未直接提及“取消公摊”,而是要求房企公示被分摊的共用部位和共用建筑面积,因此调整套内面积计价方式与取消公摊面积实为两回事。

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副院长解明镜表示,衡阳的新政能让消费者更清晰地了解所购房屋的公摊面积。今年,除了衡阳,广西、湖南湘潭、广东肇庆等地也明确提出了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的要求。但无论以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计价,购房成本并不会因此发生变动。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举例称,假设一套总价200万元的房子,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80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2万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则每平方米2.5万元,总价不变。同时,两种计算方式下的供暖费和物业费也不会变化。

近年来,公摊面积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取消公摊面积并非易事,因为共有部分如楼梯、过道等是建筑不可或缺的部分。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指出,取消公摊面积会影响到购房者的权利,且可能带来配套设施问题,影响居住质量与舒适度。

为改变公摊过大、测量过程不清晰等问题,多地政府通过调整建筑规范、计容标准,提高住宅的“得房率”。长沙、绍兴、温州、金华、湖州、杭州等地先后出台新规,优化住宅设计,使公摊面积更合理。广西、广东广州、深圳、惠州等地也提出了相关政策,引导市场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减轻购房者负担。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吴璟认为,这些政策能倒逼房地产开发企业优化产品设计,将公共建筑面积真正用在关键地方,提高居住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