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新政策:全面赋予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国民待遇
AI导读:
海南监管局发布指导意见,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形成金融领域创新成果,全面赋予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国民待遇,助力海南自贸港2025年底前如期封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于19日正式颁布了《关于海南银行业保险业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全面赋予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国民待遇,旨在进一步推动海南自贸港的建设。
此指导意见的发布,旨在加速跨境资金的自由流动,推动金融领域的创新,并助力海南自贸港在2025年底前顺利实现封关运作。该政策不仅为海南自贸港的中资银行保险机构提供了探索新金融服务的机遇,同时也确保了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能够开展相同的金融服务。
为实现跨境资金流动的自由便利,指导意见强调了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的重要性。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可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这一账户开展跨境金融创新,并开发符合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的跨境金融产品。银行机构还可以通过丰富业务场景,为境内外主体提供优质的跨境金融服务,甚至联动境外分行为海南发行离岸政府债券提供便利。
此外,指导意见还鼓励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可以在海南自贸港设立资产管理机构,如理财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并面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资产管理产品。海南自贸港的银行机构还可以为具备试点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账户开立、代理销售、资金托管等服务,以确保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无疑为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国内外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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