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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新增江苏和海南两地,旨在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提升资金运营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再度迎来优化升级。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携手发布公告,宣布将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及深圳等10个省市深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此次试点相较于以往,新增了江苏和海南两地,但依旧遵循惯例,前批次试点的地区和企业可直接适用新政策。此举旨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为跨国公司,特别是大型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本外币资金管理服务,持续优化国内营商环境。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作为跨国企业集团普遍采用的一项资金管理工具,通过集中调配和使用集团内企业资金,可大幅提升资金运营效率。此次优化后的试点政策,不仅综合了两个资金池政策的优势,还为获得试点资格的大型实体跨国公司提供了更优化的跨境资金管理政策组合。

政策亮点包括: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进行错币种借贷,以满足经常项目跨境支付需求,从而降低企业资金融资成本;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提升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主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便于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境外成员企业办理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指出,此次优化是我国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的又一重要举措,对跨国公司在全球产业链的运营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显著降低了财务成本,优化了多币种借贷效率,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也表达了类似观点,认为该政策有效降低了跨国企业本外币汇兑与跨境业务收支交易成本,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为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多样化的跨境资金运营需求,已先后试点推出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和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其中,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主要面向特大型跨国公司集团。自2021年3月首批试点在北京、深圳推出以来,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办理规模已近500亿美元,显著提升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汇兑风险及财务成本。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次试点进一步提升了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将试点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局,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根据需要向分局申请,以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同时,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进行错币种借贷,实现外汇盈余与短缺企业之间的余缺调剂,帮助企业节约财务成本。

截至目前,已有54家试点企业分布于上述多个省市,通过试点政策完成跨境资金调拨4669.41亿美元,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3188家,极大便利了跨境资金配置。未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