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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及市妇联联合发布通知,鼓励企业开发“生育友好岗”,实行弹性工作制,提供灵活的工作方式与环境,以营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

据上海市人社局最新消息,上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及市妇联已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整合各方资源,鼓励企业采取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以营造更为生育友好的工作环境。

推动“生育友好岗”试点岗位开发

根据《通知》,企业可将工作时间灵活、工作方式多样且环境友好的岗位设定为“生育友好岗”,原则上优先提供给有12周岁以下子女抚养责任的员工。这些岗位实行弹性工作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上下班、远程办公、灵活休假及绩效考核等管理方式,确保员工能在工作与育儿之间找到平衡。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后,相关条款将纳入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

人社、工会、妇联等部门正积极鼓励企业开发“生育友好岗”,并科学制定岗位标准,重点引导生产制造、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以及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文创经济、银发经济等新兴领域进行试点,以扩大“生育友好岗”的资源。

优化“生育友好岗”工作环境

《通知》强调,上海将建立统一的“生育友好岗”用人单位名单。各级人社部门将监督企业落实女职工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特殊劳动保护。各级工会组织将支持企业创建生育友好型工作场所,推动“爱心妈咪小屋”、职工之家、“职工亲子工作室”的建设,组织寒暑假及课后儿童托管活动,减轻员工育儿负担。各级妇联将通过妇女儿童中心、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等平台,为设有“生育友好岗”的企业提供服务,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生育友好岗”提供专业服务。

完善“生育友好岗”就业服务

《通知》指出,各级人社部门应将“生育友好岗”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畴,落实相关就业培训补贴政策。依托“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零工市场,各类线下招聘会及线上招聘平台将设立“生育友好岗”招聘专区,并对相关岗位进行专门标识。同时,人社部门将把吸纳就业多、社会反响好的“生育友好岗”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名单,提供“一企一策”服务,并在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请、先进企业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加强“生育友好岗”技能培训

《通知》还明确,“生育友好岗”企业应优先为生育后再就业的女性提供产后返岗培训。参与职业培训和评价的“生育友好岗”员工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此外,人社部门将支持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育婴保育、健康照护,以及互联网营销、全媒体运营等职业技能培训。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