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委出台优化监管企业分类监管意见
AI导读:
上海国资委出台《关于优化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分类监管的意见》,明确四大类别及科创层企业定位,实施分类监管,提升国资监管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记者12月19日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上海市国资委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优化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分类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细化并明确不同类型监管企业的功能定位,从而优化其分类监管机制。
《意见》对监管企业进行了详细分类。基于国资国企改革与发展的长远目标,结合监管企业的主营业务和核心功能领域,将其划分为资本运营类、产业发展类、金融服务类、城市保障类四大类别。同时,为积极引导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新性地设立了科创层,遴选符合条件的子企业纳入其中,实施更为精准的穿透监管,确保政策能够精准落地。
资本运营类企业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促进结构调整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金融控股、市值管理、基金管理等核心功能,致力于成为国有资本投资、整合运作的专业化平台。
产业发展类企业则着眼于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构建,旨在培育“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增量产业培育,以巩固和扩大在国内外同业细分领域的优势。
金融服务类企业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己任,致力于成为稳健经营、价值卓越的金融机构。
城市保障类企业以保障城市(区域)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优质公共产品、提升服务承载能力为目标,强化投融资效率和成本绩效管理,为上海超大城市的建设运行、民生服务和区域枢纽等提供有力支撑。
科创层企业则聚焦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开放创新,致力于服务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
在分类监管方面,《意见》明确了分类公司治理、精准授权放权;分类创新发展、强化战略引领;分类考核评价、实行“一企一策”;分类激励牵引、激发内生活力。
此次《意见》的发布,不仅突出了功能使命在分类中的引领作用,还强调了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动力、市场化的改革导向以及分类引导分类施策的重要性。通过构建清晰的功能使命“列阵图”,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器”,激发企业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上海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推动监管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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