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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将第二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将每年9月设为全国科普月,新增“科普人员”章节,规定科普人才培养等,旨在推动科普事业发展。

  据最新消息,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即将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此次修订草案带来了多项重要调整,明确将每年的9月设定为全国科普月,并新增“科普人员”章节,详细规定了科普人才的培养、志愿服务队伍的构建以及科普人员的激励机制,旨在为我国科普事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修订草案的几大核心变动包括:

  首先,草案明确了科普在实现创新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强调了其在推动社会进步中的不可或缺性。

  其次,再次强调将9月定为全国科普月,旨在通过集中宣传和教育,提升全民的科学素养。

  此外,草案还规定,在国家部署实施新技术领域的重大科技任务时,必须同步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

  针对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内容,草案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其必须具备合法性和科学性,严禁包含虚假或错误的信息。同时,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草案也规定其一旦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信息进一步扩散。

  值得一提的是,修订草案还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普奖项推动企业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设施,并倡导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多元化的科普活动。为此,草案新增了“科普活动”章节,详细规定了科普产业的发展、新技术和新知识的普及、应急知识的传播、科普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普工作的评估以及虚假错误信息的处置等,以确保科普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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