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12月18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公告,陈宇星、刘群友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依法罢免湘潭市人大代表职务,陈宇星兼任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也被撤销。

12月18日,湖南省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雨湖区及岳塘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依法罢免了陈宇星与刘群友的湘潭市人大代表职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两人的湘潭市人大代表资格随即终止。

与此同时,陈宇星兼任的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也被相应撤销。这一决定进一步体现了对公职人员纪律要求的严格性。

陈宇星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陈宇星,无党派人士,曾担任湘潭恒荣建材有限公司及湘潭市天星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在湘潭市青年企业家商会担任监事长一职,其商业背景和社会活动广泛。

与陈宇星一同被终止代表资格的,还有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群友。刘群友,1964年出生于湖南新宁,长期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直至今年11月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并接受调查。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公众,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

(文章来源: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