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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降低企业资金融资成本,提升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便利企业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于12月18日发布消息,宣布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及深圳等10个省市推行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的优化措施。

  此次优化政策的核心内容包括四项:首先,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将允许进行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的跨境支付业务,此举旨在降低企业的资金融资成本。其次,简化了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的审核流程,旨在提升企业跨境收支的便利化水平。第三,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主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此举将进一步便利企业的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最后,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业务,从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强调,未来将继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并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以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