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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决定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全面调整,包括延长提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期限及调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该调整方案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据“长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为更有效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效能,进一步增强对职工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长春市政府决定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全面调整,该调整方案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本次政策调整涵盖了四大关键领域。

首先,政策延长并提高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具体来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凡购房地点位于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双阳区、九台区除外)的职工,若贷款有共同借款人,其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将提升至100万元;若无共同借款人,则最高额度为80万元。这一举措旨在更好地满足职工的购房资金需求。

其次,政策对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进行了调整。对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职工,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同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这一调整旨在降低职工的购房门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文章来源:财联社)

长春公积金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