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
AI导读:
财政部联合多部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明确在实施范围及要求明确前,由企业自愿实施。该准则的发布标志着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正式启动。
财政部网站12月17日公布消息,为推动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正稳步推进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以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近日,财政部联合多部门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并明确在实施范围及要求明确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基本准则》的发布标志着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正式启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准则的起草坚持“积极借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的原则,既体现了中国特色,又借鉴了国际准则的有益经验。
《基本准则》共六章31条,详细规定了制定目的、准则体系、可持续信息和价值链的概念、报告主体、关联信息、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要求等。在披露目标与原则方面,明确了可持续信息披露的目标和信息使用者,并对重要性原则、重要性评估、汇总和分解以及相称性方法等进行了明确。同时,规定了企业披露的可持续信息应满足的六个信息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
在实施层面,考虑到我国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披露能力,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的施行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因此,《基本准则》发文通知中明确指出,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明确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此外,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基本准则主要规范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目标和一般共性要求等。具体准则则针对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可持续议题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气候、污染、员工权益保护、乡村振兴等议题。应用指南则包括行业应用指南和准则应用指南两类,为特定行业企业提供指引,并对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进行解释、细化和提供示例。
据该负责人透露,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及应用指南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鉴于准则体系建设周期较长,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先行制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监管制度等,未来逐步调整完善。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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