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财政部等九部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旨在规范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推进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目标至2030年全面建成。

  为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规范化进程,财政部等九部门近期联合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该准则详细阐述了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目标和一般共性要求。值得注意的是,九部门明确表示,在正式实施范围和具体要求出台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遵循此准则。

  在全球范围内,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加强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当前,我国企业在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大多采取自愿原则,且缺乏统一的披露标准,这不仅给鉴证、评级和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也限制了可持续信息在投资决策和经济发展中的支持作用。

  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基本准则》的发布标志着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正式启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进一步表示,该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逐步推出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及应用指南;至2030年,全面建成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

  根据《基本准则》,企业披露的可持续信息涵盖了ESG等方面的可持续议题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这些信息旨在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关键的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信息,以支持其经济决策、资源配置和其他决策过程。

  此外,《基本准则》还规定,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部分组成,并要求企业披露的可持续信息需满足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六项信息质量要求,同时涵盖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核心要素。

  针对准则体系建设周期较长的情况,该负责人建议,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先行制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和监管制度,并在未来逐步调整和完善。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