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央视《财经调查》报道,“先享后付”消费新模式在预付费行业兴起,但存在虚假宣传、强制扣款等问题,成为消费新陷阱。加强监管和出台针对性法规政策成为当务之急。

  海报新闻评论员朱延鲁

  近期,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曝光了一种名为“先享后付”的新型消费模式在预付费行业中逐渐崭露头角。该模式允许消费者先享受商品或服务,随后通过分期方式支付费用。这一模式表面上为消费者提供了“办卡会员”的优惠折扣,同时避免了商家携款潜逃的风险,看似是一个双赢的选择。然而,从消费者的反馈来看,“先享后付”在实际操作中却充满了各种“套路”,成为新的消费“陷阱”。

  深入探究发现,部分商家为了推销高价服务或套餐,对“先享后付”模式进行了过度美化,过分强调其便捷性和优惠性,却刻意隐瞒或淡化该模式存在的风险及严苛的退款条件。许多消费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选择了这一模式。更有甚者,一些商家为了快速促成交易,直接擅自操作消费者的手机完成签约,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导致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长期债务。

  此外,“先享后付”模式还存在强制性扣款的问题。一旦签约,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只能通过商家后台解除约定,无法单方面解约。若商家拒绝解约,将持续扣款直至达到约定额度,使消费者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严重削弱了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同时,该模式在代理服务与运营管理上的混乱也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风险与困扰。例如,代理服务中的多层转包现象不仅增加了运营成本,还容易引发利益纠纷,最终这些不利因素都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面对“先享后付”模式存在的乱象,加强监管和遏制不良行为已成为当务之急。尽管该模式融合了预付式消费、信用卡分期和信用贷款的特点,使得从现行规章制度中找到完全适配的条款颇具挑战,但相关部门仍应对商家、代理机构、支付平台等各方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惩处。例如,针对商家在推广“先享后付”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行为,可以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然而,最关键的是尽快出台详尽且具有针对性的法规政策,明确各方权责。只有将商家、代理机构、支付平台等都纳入规章制度的框架内,让其依法依规行事,“先享后付”才能充分发挥其创新消费模式的优势,为消费者创造更加便捷、安心的消费环境,进而推动整个消费市场向更加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文章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