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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标志着我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正式启动。该准则共六章31条,详细规定了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各个方面,旨在推动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的逐步深入。

中新网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赵建华)近日,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简称《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正式启动。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基本准则》的发布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不仅基于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要求,还积极借鉴了国际准则的有益经验。《基本准则》共六章31条,详细规定了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各个方面,包括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披露目标、重要性标准等。

具体来说,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可持续信息和价值链的概念、报告主体等;第二章规定了披露目标与原则,明确了信息使用者和重要性原则等;第三章提出了信息质量要求,如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等;第四章详细列出了披露要素,包括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等;第五章规定了其他披露要求,如报告期间、合规声明等;第六章为附则,明确了解释权。

该负责人还介绍,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计划到2027年,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及应用指南将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将基本建成。考虑到准则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需要先行制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监管制度等。

在实施策略上,该负责人指出,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方式,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强制实施要求。《基本准则》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这一举措旨在适应我国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披露能力,推动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的逐步深入。

(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