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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规定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方面的信息披露要求,采取渐进式策略实施,标志着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新起点。

财政部网站12月17日正式发布消息,财政部联合其他八个相关部门共同颁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简称《基本准则》)。该准则详细规定了披露的目标、原则、信息质量要求、披露要素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旨在规范企业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信息披露。

依据《基本准则》,企业所披露的可持续信息涵盖了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多方面的风险、机遇和影响,这些信息不仅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内容,也包含了企业自愿披露的相关议题。

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指出,《基本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披露能力,其实施不会采取强制性的“一刀切”方式。相反,将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分企业规模的渐进式策略,从上市公司开始,逐步扩展到非上市公司,从大型企业扩展到中小企业,从定性要求扩展到定量要求,最终从自愿披露过渡到强制披露。目前,《基本准则》仍处于自愿实施阶段,具体实施范围和要求将在后续通知中明确。

此次发布《基本准则》是构建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重要一步,旨在推动企业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更好地融入全球经贸投资活动,提升国际竞争力,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强调,《基本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新起点,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图片来源:财政部官网)(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