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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共九条措施,旨在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水平,包括明确市值管理目标和方向、用好市值管理“工具箱”、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正向激励等。

12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共计九条措施,旨在全面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水平。

该《意见》明确了市值管理的目标和方向,要求中央企业以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为基础,指导控股上市公司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核心功能和竞争力,打造一流上市公司。同时,提出了从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回报、股票回购增持等六方面入手,用好市值管理“工具箱”,全面提升市值管理效能。

在具体措施上,《意见》支持控股上市公司围绕主业竞争优势、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升级实施并购重组;推动完善公司治理、股权激励等市场化改革,激发上市公司活力;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ESG管理体系,加强舆情管理;通过多种途径强化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认同;引导控股上市公司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优化现金分红;建立常态化股票回购增持机制,规范减持行为,解决长期破净问题。

此外,《意见》还要求中央企业将市值管理作为长期战略管理行为,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正向激励,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同时,坚守依法合规底线,严禁操控信息披露、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该《意见》起草过程中,充分吸纳了近年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成果,并征求了有关部委和部分中央企业的意见,经过多轮修改完善而成。

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围绕《意见》落地实施,重点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强化投资者回报,指导推动中央企业用好市值管理手段,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维护投资者利益,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文件全文详细阐述了九条意见,包括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开展有利于提高投资价值的并购重组、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完善增强投资者信心的制度安排、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以及严守依法合规底线等方面。